加入收藏   在线问答
蚌埠恒企会计培训学校

蚌埠恒企会计培训学校 咨询详情

非货币资产交换税务处理

录入:蚌埠恒企会计培训学校  时间:2019/4/18
摘要: 今天蚌埠恒企会计培训学校就带着大家一起来了解一下:非货币资产交换税务处理。

非货币资产交换税务处理

答:税法规定,非货币性交易都应该做视同销售处理,按换出资产公允价值(计税价格)确认其计税收入。在以物易物活动中,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双方都应按照换出货物的市价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其他合法票据。此处,换出货物的市价等同于新准则中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因此无论是固定资产还是存货的公允价值都应以其含税价作为确定的基础,因为含税价等同于市价。

增值税销项是由非货币性资产交易中换出增值税应税产品产生的,一般情况是换出存货产生的增值税销项。

增值税销项的处理是比较简单的,不管是具有商业实质还是不具有商业实质的情况,公式“换入资产入账价值=换出资产公允价值/账面价值+支付的相关税费-可以抵扣的进项+支付的补价-收到的补价”中“支付的相关税费”一项中都是要计算这部分增值税销项。因为增值税属于价外税,不在资产公允价值或者是账面价值中包括,因此处理是比较简单的。

非货币资产交换税务处理。蚌埠恒企会计培训学校

非货币性交易资产的相关费用处理 

相关费用的处理需要区分两种情况:为换入资产发生的费用和换出资产发生的费用。

为换入资产支付的相关费用在具有商业实质情况下应该计入到换入资产入账价值中,也就是在“支付的相关税费”中核算。如果是运费的,由于要确认增值税进项,所以在“可以抵扣的进项”中核算这部分增值税进项。

为换出资产发生的费用在具有商业实质情况下不计入到换入资产入账价值中,因为这部分费用并不影响换入资产的取得成本,视为企业处置资产发生的费用计入到相关费用科目。

上一篇: 分期收款销售商品如何交增值税     下一篇: 蚌埠恒企会计培训学校:其他综合收益是什么?

课程分类

在线客服

 方式一:电话咨询(8:00-21:00)

155-5710-6220

 方式二:在线报名 在线咨询

网上报名     在线咨询

 方式三:留言咨询(专业老师回复)

  • * 姓名:
  • * 电话:
  •  Q Q:
  •  内容:

学校动态

在线问答

学校首页 | 学校简介 | 开设课程 | 学校动态 | 学校师资 | 学校相册 | 在线问答 | 网上报名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2015 © 蚌埠恒企会计培训学校 版权所有 all right resevied 豫ICP备12023013号 技术支持:91搜学网